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現就公司近期對外擔保事項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該事項主要關聯公司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銷售業務板塊的日常運營與發展。
一、 擔保進展情況概述
為支持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企業的穩定經營,保障公司電子元器件、機電組件等核心原材料及設備的穩定供應與銷售渠道暢通,公司近期為一家長期合作的、資信狀況良好的設備銷售服務商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此次擔保旨在深化戰略合作,鞏固公司在消費類電子、動力及儲能電池領域的供應鏈優勢,屬于公司正常經營活動范疇。目前,相關擔保協議已正式簽署,擔保手續已辦理完畢。
二、 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為與公司在電子元器件、機電組件及生產設備采購與銷售方面有多年良好合作歷史的企業,其經營狀況穩定,具備相應的償債能力。公司已按照內部管理規定,履行了嚴格的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程序。本次擔保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三、 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 擔保金額:本次擔保的債權本金最高額為人民幣【具體金額】萬元(具體以實際簽署合同為準),該額度在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已審議通過的對外擔保授權范圍之內。
- 擔保期限: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具體年數】年。
- 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四、 累計對外擔保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擔保在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約為人民幣【具體金額】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百分比】%。公司無逾期擔保,亦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形。所有對外擔保均用于支持公司主營業務,特別是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相關的采購、銷售及產業鏈協同,風險可控。
五、 董事會意見及風險分析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擔保有利于保障公司主營業務的平穩運行,促進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銷售體系的穩定與效率提升,符合公司整體發展戰略。被擔保方償債能力良好,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范擔保風險,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務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公司將持續關注被擔保人的經營與財務狀況,如發現可能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措施,切實維護公司資產安全。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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